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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偷税事件影响 17名艺人被约谈通知补税

发布时间:2018-12-1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265G讯,自从范冰冰偷税事件之后,艺人和影视行业的偷税漏税现象就成为了大众关注的焦点,而今日,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会长刘和平在朋友圈发文:“关于这三年补缴应纳未纳税款对编剧行业已明确答复,按2002年国税字52号文件缴纳16%税款,未足16%补足即可。”此事顿时引起轩然大波,据悉,部分影视工作室已接到补税通知。根据《横店工作室会议内容》,3天内已有17名艺人被约谈,而导演高群书呼吁有关部门不要“一刀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

刘和平

今天(29日),影视圈从业人员的朋友圈流传着这样一则消息:已有部分影视工作室陆续接到税务部门通知,补税工作正式实施,共分为四个阶段:自查自纠、约谈补税、税务上门辅导、检查以及重点检查。其中,在3天内,浙江已有17位艺人被约谈,补税工作需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

相关通知显示,工作室需要按2016至2018年三年总收入的70%(最少)按个人劳务计算税款。 例如总收入为100万元的,100万*70%为个人补交劳务费用的计税依据(按照最高40%劳务税率计算),同时扣除之前已经缴纳过的税款金额,最终补缴税款为192500元。总体来说,工作室补缴税款需要按工作室总收入的20%左右计算。

同时,该会议通知表明,横店实验区建议自查自纠阶段时间越早越好,尽量在2018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

17名艺人补税

今日稍晚时候,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会长刘和平发了条朋友圈,表示今天上午部分编剧委员会会员和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进行了沟通,国家对影视行业扶持政策不会变。关于三年补缴应纳未纳税款对编剧行业已明确回复:按2002年国税字52号文件缴纳16%税款,未足16%补足即可。

随即,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官博截图刘和平朋友圈,补充表示:查账征收的工作编剧工作委员会一直在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后续我们还会继续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

中国电视剧

10月8日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文件明确,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本地区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对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从2019年1月至2月底,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查自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提醒相关纳税人进一步自我纠正。对经提醒自我纠正的纳税人,可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可免予行政处罚。从2019年3月至6月底,税务机关结合自查自纠、督促纠正等情况,对个别拒不纠正的影视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重点检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2019年7月底前,对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管理长效机制。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对发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出现大范围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一位不愿具名的导演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影视制作技术成熟,准入门槛很低,很多影视工作室都是没有盈利甚至负债的。一些电视电影类的工作室因为前两年在投资风口上,盈利可观。但是一些如广告、婚纱摄影等小制作工作室,因为同质化服务严重,日子反而非常艰难。并且小工作室营业额少,偷税漏税的情况也较少。

而另一位电视编剧则直言,编剧的工作室和明星、艺人的工作室完全不是同一个性质,相对而言,编剧的收入更少、成本更高,如今却按相同的标准补缴税款,税务负担明显偏重。

前述不愿具名的导演则建议称,可以对补税主体做一定区分,对一些小微型工作室,还应该适当减免税,把影视行业的鱼养大,不能一刀切,否则大工作室伤筋,小工作室伤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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