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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意见部署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发布时间:2018-05-24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对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探索了“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一枚印章管审批”“一门式一网式”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意见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

  意见在总结归纳地方典型经验做法基础上,从八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任务和具体要求:一是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2018年10月底前以省为单位公布各层级政府“四办”目录。二是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三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四是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深化和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五是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清理整合政务信息系统,加快信息联通共用,打通数据通道,开发便民应用,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六是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七是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中介服务事项,营造公平竞争的中介服务市场。八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

  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探索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广地方典型经验、带动面上改革上新台阶,现就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审批服务便民化全过程,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坚持改革与法治辩证统一。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着力破除审批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相关政策法规立改废释工作,构建更加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审批服务制度体系。

  ——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协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和监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以更高效的监管促进更好地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管理真正转向宽进严管。

  ——坚持体制创新与“互联网+”融合促进。强化互联网思维,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审批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在梳理公布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积极推行“网上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有条件的市县和开发区8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能办。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等,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以省为单位公布各层级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具体形式可结合各自实际确定,成熟一批、公布一批,2018年10月底前实现全覆盖。

  (二)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按照国家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的有关要求,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应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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