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 金融要闻
发布时间:2021-12-0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11月24日 金融要闻)
邹澜:继续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11月2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表示,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金融部门下一阶段将持续地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内部资源配置,强化外部激励约束,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引导金融机构把更多资源投向制造业、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等实体经济重点领域。
一是继续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持续释放LPR改革效能,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加强对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重点领域的支持。
二是加大对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坚持点面结合、长短结合,做好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融资支持,并推动提升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宏观审慎评估考核激励作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规模,实施优惠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三是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有效落地。引导金融机构及时满足符合条件的煤电煤炭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为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重点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融资,发挥好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作用,着力提升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在保证国家能源安全基础上,通过提高效能有效减少碳排放。
四是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资源的支持和引导作用,推动完善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机制,加快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优化地方融资服务平台功能,提高信息共享质效,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可得性。
周亮:积极推动RCEP协议在金融领域落地实施
11月23日,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在2021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金融峰会上表示,银保监会将不断加强中国与东盟金融合作,携手开辟互利共赢的新局面。
一是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加强中新在绿色金融领域合作,支持绿色债券、绿色贷款、绿色资产跨境转让等业务落地,更好发挥绿色金融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引领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守正创新,鼓励双方金融机构在移动支付、网络信贷、智能投顾等领域,规范开展合作,完善数据治理,提升服务效率,拓宽服务范围。
二是助力贸易便利化取得新进展。通过发展供应链金融、出口信用保险,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顺畅运转,推动国际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银保监会正在探索研究铁路单证金融服务有关政策措施,支持陆路跨境贸易发展。
三是促进金融双向开放得到新发展。积极推动RCEP协议在金融领域落地实施,深化“一带一路”金融合作,强化境内境外联动。欢迎在养老金管理、消费金融、财富管理、健康保险等方面具有专长的外资机构进入中国。支持中资金融机构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积极稳妥“走出去”。
四是推动区域金融安全获得新成效。将积极参与国际金融规则制定,推动国内外监管规则和标准互认。通过签署谅解备忘录、开展监管对话等形式加强与东盟国家金融监管当局合作,强化在跨境资金流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金融诈骗、环境社会风险等领域的监管协同,共同构筑金融安全屏障。
方星海: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资本市场支持“双碳”目标的政策措施
11月23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2021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金融峰会上表示,证监会将全力支持中新(重庆)互联互通项目和陆海新通道建设,不断深化中新、中国-东盟资本市场务实合作,助力开创互联互通新格局。
一是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证监会将以注册制改革为抓手,持续加强资本市场制度建设,提升市场深度和流动性。继续优化和拓展互联互通等跨境投资渠道,丰富跨境投资的产品供给和配套制度,便利跨境投资和风险管理。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监管协作和信息共享,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和风险监测防范机制。提升制度规则完备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巩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投资环境。
二是深化中新、中国-东盟资本市场合作。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新加坡交易所ETF合作项目已经取得积极进展,中新双方将积极推动早日实现ETF互通。中国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到东盟投资展业,鼓励双方交易所开展务实合作,将继续加强与东盟国家的监管和执法合作,共同打击跨境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东盟许多国家对加强与中国资本市场的合作,都表现出了很强的积极性,证监会将根据各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推进在产品和技术上的务实合作。
三是支持资本市场开放政策在重庆落地。截至目前,中国已有12家外资控股或全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相继获批。期待重庆继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欢迎各国金融机构到重庆投资展业,立足重庆,辐射全国特别是广大西部地区,为中国、新加坡及东盟的投资者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四是做好高质量实施RCEP工作。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目前金融业具有最高开放水平的自贸协定首次落地。证监会将持续深入做好高质量实施RCEP工作,不断提高资本市场领域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五是加强绿色金融合作。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资本市场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绿色低碳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研究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引导市场主体树立绿色投资理念,积极参与国际证监会组织可持续金融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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