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爱技术网-河南网站建设-上海网站建设-SEO优化-网络营销-SEO三人行

  • 专注网站建设 服务热线: 13061801310

当前位置:我爱技术网 > 新闻信息 > 正文

总局排查违法经营“不老药”行动 这家NMN被罚

发布时间:2021-12-2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通报全省市场监管“铁拳”行动和“两反两保”行动执法工作情况并发布2021年度“铁拳”行动和“两反两保”行动重大典型案例。

  其中一案系苏州益恩喜开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NMN产品违法广告被罚63万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该案典型意义在于,NMN(烟酰胺单核酸)是一种医药化工原料,在我国未获得药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新食品原料许可,本案是落实总局食品经营司排查违法经营“不老药”行动查办的具体案件。当事人虚假宣传NMN功效,严重误导了公众健康观念,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案的查处,严厉打击了“神医神药”乱象,规范了行业行为,有效净化了保健品广告市场。

  据了解,2021年1月,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苏州益恩喜开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

  当事人在东方保健品网发布的其进口预包装食品标题中宣传:抗肿瘤、阻止致癌物吸收、预防肝脏疾病、防糖尿病并发症、抑制幽门螺旋杆菌胃部疾病等内容;

  在其微信公众号“ENC益恩喜”内发布食品宣传称:NMN含量达到12000+/瓶,激活点燃长寿蛋白,修复DNA激活免疫细胞,激发胰岛素活性,强化对脂肪和多糖类物质的分解,降低糖尿病患病风险,NMN与白藜芦醇—黄金抗老拍档,增强免疫力,暗示对性能力有提高作用,内容还宣称对麻疹、流感、病毒性肝炎等有预防和治疗的作用等。

  经核实,当事人无法提供产品中含有白藜芦醇、NMN的证据材料,也无法提供产品功效证明文件,其经营的食品为普通食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八条之规定,2021年7月20日,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63.2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江苏市场监管

转载请标注:我爱技术网——总局排查违法经营“不老药”行动 这家NMN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