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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严禁学校将批作业工作转移给家长

发布时间:2019-07-0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近些年,在家校教育方面有很多“怪现状”,例如有家长被家庭作业实为家长作业的问题困扰,学校征集家长志愿者到学校进行卫生打扫工作,甚至个别学校还要求家长到学校执勤站岗、维护秩序。家校教育职责错位,家长教育负担加重。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河南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李光宇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家校职责分工,减轻家长教育负担的建议》,建议由教育主管部门出台关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协同配合的系统指导文件,其中应明确严禁学校硬性要求学生家长批改学生作业、试卷等学习类资料;严禁学校将布置、检查、批改学生作业的工作直接或变相地转移给家长;严禁学校要求家长到校从事打扫卫生、执勤站岗等工作。

  李光宇表示,一直以来,给中小学生“减负”早已成为社会各界共识,然而家长额外的教育负担却有增无减。本应由学校、教师完成的一些教育任务,陆续转移到了家庭、家长的身上。在学生作业方面,普遍存在着学校对学生家长进行强制性“摊派”现象。

  这些“额外的工作”让家长没有充足精力从事家庭教育最主要、最重要的工作,例如孩子体质的健康、人格的培养和习惯的养成等,同时也会严重影响亲子关系,亲子关系恶化,家庭教育的效果也不会好。“额外的工作”既模糊了家长和教师之间的责权界限,影响了教育工作者的权威性及公信力,也加剧了家长和老师之间的矛盾冲突,不利于家庭和学校形成教育合力。

  实际上,全国各省份在明确家校责权上有过有益尝试。2016年2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学校要加强作业管理,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2018年4月,《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有一些“错位”现象需要正视和解决。李光宇表示,教育减负不是把问题和负担推给家长,而是应该让学校回归教育本质,家长承担起家庭教育重任,教师承担起教书育人职责,明确双方责权,才能更好地配合起来。

  与此同时,“我们要避免家校职责分工的另外一种极端,社会上一些家长认为孩子的教育全靠学校,家长没义务、也不应该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很重要,开展得如何,关系到孩子的终身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李光宇认为,“了解孩子、尊重孩子;创造条件、因材施教;以身作则、共同成长;尊师重教,配合学校”是家庭教育应该承担的责任,也是家长在实施家庭教育时应实现的目标和操作的方向。这就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利用“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家长群体进行培训和宣传。

  面对这些情况,李光宇建议进一步明确学校教育职责范围,减轻家长教育负担。一是由教育主管部门出台关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协同配合的系统指导文件,明确家庭、学校双方各自的教育任务、职责,指导家长和学校明确分工、承担己任、默契配合,促使学生更好成人成才。

  其中应明确严禁学校硬性要求学生家长批改学生作业、试卷等学习类资料,严禁学校将布置、检查、批改学生作业的工作直接或变相地转移给家长,取缔家长在学生作业上签字确认的现象;严禁学校要求家长到校从事打扫卫生、执勤站岗等工作。

  二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地方学校应利用家长学校的形式,对家长群体进行培训和宣传,落实国家教育部等九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进一步明确家庭教育的目标和方向,切实为家长“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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