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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贷款整形被整出“坑” 法院:医疗公司退钱

发布时间:2019-08-24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女子贷款整形被整出“坑” 法院:医疗公司退钱

56岁的张女士称自己听信了某医疗科技公司员工推荐,贷款参加了一次整形返现活动,并通过贷款交付了13万元,约定1年内全额返还。但在其被带到另一场所进行整形项目后,她的面部、额头出现了凹陷。而后医疗科技公司一直推诿搪塞,故其起诉索还13万元整形项目费。

8月19日,北京丰台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判令医疗科技公司退还张女士13万元。

庭审|手术时疼的浑身哆嗦 多次叫停却被拒

6月20日上午,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张女士诉称,2017年她在街上认识了医疗科技公司一个正在发传单的员工莎莎(化名),对方和她推荐公司有个整形项目,称交钱参加整形,随意花费,事后可以报销,最晚一年后全额返完。

“她说能把我打造成公司的广告样板,而且条件挺诱惑的,就想去看看。”但当张女士先后到这家公司去了3次却始终未发现公司内有医生,她开始犹豫了。

张女士说,之后对方为了让她相信,一直发来客户收到返钱、点钞的视频,说医生、场所绝对正规。“我本身就是做养生的,觉得如果我形象好,对生意一定有好处。”于是张女士贷款参加了这个“随亿花呗”项目。

而到了公司交了钱准备进行手术时,她却被带到了另一个地方。

“手术全程只有一个自称高院长的医生在给我进行手术。”而莎莎在一旁负责递工具。张女士说,此前他们所保证的无痛、无副作用、无残留都是假的,“手术时候疼得我直哆嗦。”她多次要求停止手术,都被拒绝。

“我当时就觉得自己上了‘贼船’,下不来了。”张女士说,后来被连着打了三次麻药,才完成了手术。回家后也给她的面部和额头经常会莫名的疼,就连吃饭都会经常出现“漏嘴”的现象。

“我本来觉得自己挺好的了,就想填个额头吧,把一道皱纹补上,结果最后变成个两道‘沟’了。你再摸摸我太阳穴,全是硬包。”

最终,张女士因联系不上医疗科技公司,认为公司临时雇佣医生,没有完整的麻醉记录、手术记录和病历,就连植入自己面部的是什么产品都不知道的不规范手术行为,给自己带来伤害,故将对方告上法院。

被告:协议上没说返现金 承诺协调其他医院被拒

医疗科技公司辩称,公司只是为客户介绍正规的医疗场所和医生,提供医疗咨询服务,并没有从事医疗行为。而且张女士所参加的项目确实存在,但是并没有表示一定会返钱。对方口中说的“员工”莎莎也并非公司员工,只是他们公司的一个老客户,“她是做了项目,觉得好,又去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但具体方式不得而知。”而这个活动是公司给老客户的回馈,是莎莎把名额让给的张女士。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认为,公司并未违反合同上任何条款,称顾客每在店里消费5000元,就会得到一张“随亿花呗”卡,数字是从1开始排序,当总卡号到某为顾客手里正好是10的倍数时,会给报销4999元现金,“即便没抽中,我们也会给一部分代金券,并不是百分百全额返现。”

公司法定代表人还表示,根据医生留存的照片来看,张女士在术后并未出现她所说的面部及额头塌陷的问题。并且在手术时,公司请的医生是和公司有挂名合作的正规执证医生,医生并没有收费,只是长期在医院挂名,医疗器材也是向另一家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租借的。

与医疗科技公司合作的某医疗机构出庭作证时,确实因为和医疗科技公司法人有私交,所以友情提供了场所,但并不知晓张女士和高医生的事。

被告一方还表示,如果张女士能去医院做出诊断,证明她身体上的状况和手术有关,他们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我已经受了很大痛苦,如果手术,只同意将填充物取出,不会再接受任何他们的整形项目。”张女士还指责公司提供的照片有明显PS痕迹,并非自己真实情况。

法院|公司无许可、无资质 合同无效就应退还整形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的13万元整形款均支付至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户,并在出具收条后签订了《“随亿花呗”报销协议》和《恒美艺术瓷雕》协议,约定公司为张女士提供面部提升手术,故张女士与医疗科技公司应属于合同关系。

但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公司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没有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根本不具有开展医疗美容的资质,故公司在违反行政法规定的情况下与张女士签订美容服务合同应为无效。

法院认为,公司辩称做手术场所系合规场所,提供服务的是持有执业证书的医生等答辩意见无法改变其无医疗资质的事实。该公司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国家医疗管理秩序。合同无效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

最终,法院判决医疗科技公司与张女士签署的合同无效,并于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退还张女士13万元整形款,案件受理费油该公司承担。

法官指出,“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商无信不兴”,该案中的医疗科技公司作为一家经营医疗器械、提供技术服务的公司,在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缺乏基本的自律意识和法治精神,擅自经营医疗美容服务,违背了社会核心价值观和人与人之间的契约精神。

法院在此对该公司提出批评,希望其能够以此为戒,守法经营。

摄影报道/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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