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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操场埋尸案”17日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20-06-1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一中操场央视新闻视频截图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段伟朵

本报讯17日,备受关注的“操场埋尸案”在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由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由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杜少平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罗光忠等其他13名被告人一并提起公诉。

据央视新闻11月26日报道,经查,2001年,新晃县下岗职工杜少平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场土建工程,并聘请罗光忠等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对代表校方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邓世平产生不满,怀恨在心,于2003年1月22日伙同罗光忠将邓世平杀害,将尸体掩埋于新晃一中操场一土坑内。

案发后,时任新晃一中校长黄炳松(杜少平舅舅)为掩盖杜少平的杀人犯罪事实,多方请托、拉拢腐蚀相关公职人员,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军(杜少平同学)等人接受请托,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导致该案长期未能侦破。杜少平、罗光忠到案后,对杀害邓世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7日,此案在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由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杜少平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被告人罗光忠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姚才林、杨华、杨松被指控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江少军、王红、成珊、杨天豪被指控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被告人杨澄被指控犯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宋峙霖被指控犯聚众斗殴罪,被告人王文、杨德勇被指控犯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张仕杰被指控犯聚众斗殴罪。

邓世平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介绍,16年前,被告人杜少平、罗光忠为一己之私利,制造了这起血案,导致邓世平老师离开,带给家人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家属现在唯一的诉求就是期盼早日宣判,让杀害邓世平老师的凶手及背后的保护伞早日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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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前报道,为使本案刑事审判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使被告早日得到应有的惩罚,在本次庭审中,被害人亲属暂时放弃在本案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将在刑事审结后,针对被告人杜少平、罗光忠的犯罪行为另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这两种诉讼有何区别?17日下午,记者采访了一直关注此案的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超律师。

“在刑事程序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可能为了获取被害人的谅解而积极赔偿。”余超介绍,因为获取被害人的谅解和积极赔偿在一定程度上能成为对方从轻量刑的一个重要情节。而刑事部分一旦判决后再行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积极赔偿就不能作为从轻量刑的条件,在赔偿方面可能就不会那么积极。另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收诉讼费,可降低被害人的诉讼成本,而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缴纳诉讼费用。“家属放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定程度上彰显了其希望法院对被告人严判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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