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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弄虚作假?严惩不贷!

发布时间:2020-10-1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近期发生了一些学术不端事件,把科研学术问题推上“风口浪尖”的同时,更让“吃瓜群众们”感到深恶痛绝。

  该怎么治治这些违规行为?

  国家给出了回答——严惩!

  近日,科学技术部发布《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科研人员反映强烈的科技活动违规行为。

  端正学风,从小抓起

  近年来,国内外报道了多起学术不端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更让人惊诧的是,造假行为不仅存在于高校、科研机构,甚至连小学生都开始搞起了假科研。

  前不久,云南昆明六年级小学生陈某某,凭借关于结直肠癌基因研究的课题,获得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但是,不久后这个“天才少年”就被曝出是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某研究员之子,获奖论文主题与其父研究方向一致。

  事件引起全民热议后,大赛组委会于7月15日通报:项目研究报告的专业程度超出了作者认知水平和写作能力,项目研究报告不可能由作者本人独立撰写,决定撤销其奖项,收回奖牌和证书。

  这可真是应了网友们的话,“必须从娃娃抓起”。

  画好底线,让科研人员知敬畏

  那么,对于科学技术人员来说,哪些行为会被列入违规范畴呢?

  《规定》明确提出,科研人员的12种行为被列入违规范畴。

  比如,在科学技术活动的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监督检查和评估评价等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实施“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

  故意夸大研究基础、学术价值或科技成果的技术价值、社会经济效益,隐瞒技术风险,造成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

  抄袭、剽窃、侵占、篡改他人科学技术成果,编造科学技术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

  违反科技伦理规范等。

  据介绍,《规定》共对6大类科技活动主体,在科技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64种违规行为,提出了10项处理措施,划出了科研活动规则的“边界”。

  “以前更多是从正面要求如何做,这次是划底线,让科研人员知道不能做什么。” 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司长戴国庆说。

  备好“大招”,让科研造假无所遁形

  科研作风学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如何才能确保《规定》落实到位?

  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副司长冯楚建表示,将通过加强宣传、监督抽查、完善机制、强化服务来确保《规定》的落实,让科研造假无所遁形。

  据悉,相关部门已经准备好了多项“大招”,严查学术不端行为。

  大招一:加强科研造假曝光度

  当前,一些科研机构遇事遮遮掩掩,特别是发生科研造假事件时,恨不得就当没发生过,堪称新时代的“鸵鸟”。

  “我们将对一些重大典型和负面案例,采取通报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冯楚建说。

  大招二:严查论文代写

  科研造假中最常见的就是论文代写,尽管相关部门明令禁止论文代写,但一些被称为“论文工厂”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仍在帮助研究人员代写论文,甚至伪造数据和伪造同行评议。

  对此,冯楚建表示,坚决打击“论文工厂”等违规机构,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严肃处理。

  大招三: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对于严重违规的行为,科技行政部门将依据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冯楚建表示,按《规定》,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将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据介绍,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去年已经建立,相关部门在安排科技计划资金和申报科技奖励时,都会通过该系统进行核对。去年有85人次,因违规行为被录入数据库,其项目申报和奖励获取均受到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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