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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内容提要:自2013年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建“一带一路”重要倡议以来,我国一直在大力推动国内企业对外投资的步伐,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然而,自2017年以来,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开始呈现出负增长的态势,且国内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风险日趋多样化。在此情况下,国内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如何保护自身的利益,如何有效规避风险是一个永远不会过时的话题。为此,笔者根据自身十余年的从业经验,结合相关案例,为已经“走出去”和计划“走出去”的国内企业,揭示相关风险,并提出相应建议,以期帮助已经“走出去”和计划“走出去”的国内企业增强法治合规意识,建立合规管理架构,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加强法律人才配备,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提升风控管理水平。

关键词:国内企业 海外投资 合规管理 风险识别 涉外律师

一、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现状

自2013年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建“一带一路”重要倡议以来,我国一直在大力推动国内企业对外投资的步伐,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但自2017年以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开始出现负增长态势。根据《2017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所示,2017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为1582.9亿美元,同比下降 19.3%。2018年公报目前尚未公布,但从现有公布的数据比较来看,相比2016年仍然是下降的态势。

根据我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于2019年9月5日发布的《2019年1-7月我国对外全行业直接投资简明统计》所示,2019年1-7月,我国对外全行业直接投资466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折合686.4亿美元,同比下降3.5%)。其中,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3个国家和地区的4088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4329.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折合637亿美元,同比下降2.4%)。 另有该司于同日发布的《2019年1-7月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情况》显示,2019年1-7月,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对新加坡、越南、老挝、巴基斯坦、阿联酋、马来西亚、印尼、泰国、柬埔寨和哈萨克斯坦等52个国家进行非金融类直接投资79.7亿美元,同比下降6.8%,占同期总额的12.5%。对外承包工程方面,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61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3642份,新签合同额722.6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9.9%,同比增长26.5%;完成营业额445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55.1%,同比下降1.3%。 

导致上述对外投资态势下降情况的主要原因大致有三:其一,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 ,企业开始筛选投资对象、提高投资标准、注重投资质量,更加慎重地去选择每一个投资目标,从而减缓了对外投资的步伐;其二,自2016年后,中国与其他国家或经济体的贸易摩擦频发,以美欧为首的主要经济体逆全球化思潮和保护主义倾向抬头,贸易保护措施的形式和使用尺度正在发生变化,给我国企业的经济发展与海外扩张带来了进一步的压力;其三,近年来,我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频发,除汇率、突变性政策风险外,我国企业因为不熟悉当地的法律法规而遭受项目所在国的处罚,或被项目相对方追究违约责任和巨额索赔,或因为自身违规行为遭受世界银行集团(以下简称“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实施的制裁,或因为无法准确识别、评估项目风险而造成的投资损失,在很大程度上也让很多已经投资海外的企业以及还在观望阶段的企业放慢了“走出去”的脚步。

笔者将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就前述第三种原因,与读者交流分享笔者的观点。

二、我国企业海外投资面临的相关风险

(一)企业自身内部风险

1、企业内部尚未形成健全的投资决策体系

投资决策是企业决定并实施“走出去”计划的关键环节。企业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一般应经历以下主要步骤:1、企业应全面收集相关信息及资料;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给予充分的分析及研判;3、进行投资决策并实施投资计划。但在实践中,不少企业存在着以下情况:1、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前,企业内部已经完成了相应的投资决策;2、未能筛选有资质和经验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推进尽职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工作 ;3、企业过于理想化地估计了投资的回报,为完成投资而进行调研工作,出现本末倒置的情况;4、在项目财务效益分析过程中,为得出便于投资审批的数据报告,忽略了市场调研,未能充分地掌握真实客观的市场数据;5、忽视专家对项目投资的论证评审以及忽视法律专业人士进行的风险提示等。企业出现以上情况的结果就是企业在大力推进投资项目后,即使完成了股权转让或签署了项目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也会因为缺少系统的投资决策及配套工作,导致项目无法推动和跟进,最终造成了投资失败。代表案例包括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的波兰A2公路项目。据网易财经报道,投资失败原因之一竟然是我国企业不知公路下面建设青蛙等小动物通道是欧洲标配,导致造价升高,后因调价未果,引发了巨额亏损。

2、企业尚未熟悉国内监管审批流程

企业进行海外投资,除了自身应有健全的投资决策体系外,还应面对国家的投资审批体系。我国企业海外投资须经历的审批体系大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的投资核准备案体系,另一部分为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汇审批体系。如果是国有企业,国务院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还需要对投资价格的评估进行监管;如果涉及特殊行业,还需要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发改委通过其颁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来实施对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管理,其将境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分为核准管理和备案管理。实行核准管理的范围为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的范围为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也即涉及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非敏感类项目。

在投资行为合规的前提下,涉及投资资金汇出的,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政策通过国内企业注册地银行办理直接外汇登记。但由于前些年我国企业境外非理性投资现象频发,境外投资项目的外汇监管也进一步收紧。因此,我国企业开展海外基础设施投资的资金出入境以及我国企业的境外融资,都要接受较为严格的审核。实践中,企业因为事先没有全面掌握审批流程和体系,抱着走一步算一步的心态,缺乏全盘考虑,以致很多企业临时准备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最后导致投资项目由此搁置或错过最佳投资时机,极易造成违约等损失。同时,企业试图规避监管或事后再想办法补救的侥幸心理也给海外投资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3、企业缺乏对境外投资合规风险的准确识别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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