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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修法为何两会不见“喜提”?

发布时间:2021-03-2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前段时间,备受全国人民关注的2021年两会已圆满落下了帷幕。回顾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为经济建设、民生发展等方方面面建言献策。但对于直销人来说,他们渴望听到的声音却没有在今年两会中出现——没有两会代表直接为直销发声

  “失声”的两会代表

  回顾近五年的两会情况,可见与直销直接相关的提案议案主要还是围绕《直销法》的制定、两个条例的修改以及直销监管等方面。

  2015~2020与直销直接相关的两会提案议案

  事实上,直销行业中不乏担任两会代表的企业高管,但为何其中直接为直销发声者寥寥,尤其近两年,甚至到了“失声”的境地?是什么让他们在为直销发声这件事上缺位了?

  一是行业缺少全国性的公共沟通平台,且没有形成规范的行业协会体系,无法起到动员和组织的作用。对于一个行业来说,行业协会可以代表本行业迅速地把利益诉求和权利主张传递到政府决策过程之中,同时也能把政府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反馈给会员企业,从而架起国家与企业的沟通桥梁,在企业与政府间建立起一种长久可靠的信任机制。根据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的数据,目前全国共有4个直销相关的状态正常的社会组织,其中2个行业协会,分别是湖南省直销及门店销售协会、广东省直销企业协会。

  全国直销相关社会组织

  *截至2021年3月24日,经查询,上述组织状态皆为正常。

  虽然地方性行业协会容易具体深入到地方企业,利于开展调研、统计、分析等工作,在帮助会员企业扩大交流、沟通上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我国地方性直销行业协会的数量仍较少,覆盖面小,这就导致协会很难提供充分的信息服务,形成联动。而且,地方性行业协会只作用于该片区域,从引导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形象建设等来看,远远还不能代替一个全国性的行业协会所能够发挥的作用。

  全国性行业协会能更加便利与国家级部门对话,基于对本国行业国内外发展情况的基础调查,向政府提出建议,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全国性的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政法规和有关法律。

  由于我国没有一个完整规范的直销行业协会体系,没有全国性的行业平台动员组织企业中的两会代表去为行业发声,所以他们在反映行业诉求、为直销发声这件事上缺位了。

  二是直销行业本身固有的封闭性。一方面,企业与企业之间是封闭的。中国的直销企业中,有1/3是外资企业,2/3是内资企业。尽管近年来内资企业已经成为直销领域中的主力军,但外资企业依然占据重要的地位,派系不同,门户之见,让企业之间没有形成抱团,只局限于各扫门前雪。所以情况往往是一些企业被曝负面时,其他企业则处于集体失声的状态,没有给大众以行业信心。

  另一方面,企业与社会之间是封闭的。就初期的经营模式来看,直销企业招募的是经过批准登记和培训的直销员,采取的是向消费者面对面直接推销的经营模式,具有推销场合封闭性、推销过程隐蔽性等特点。与此同时,业内少有企业积极主动地去通过媒体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企业信誉,与媒体的交流少。这就导致社会对直销的了解少之又少

  随着科技的进步,信息透明化、信息爆炸时代已经到来。因为大众自始至终都没有对直销有足够的了解,直销也一直是以一种“神秘”的方式存在。这就导致了一旦行业有问题被曝光时,社会舆论会迅速往不利的方向一边倒。此时再呼吁媒体客观报道,已经控制不住舆论的发酵。权健事件就是例子,据统计,权健事件发生后,有23家拿牌直销企业和3家直销公示企业都被曝负面。

  直销固有的封闭性,直接或间接给行业贴上了不少负面的标签,出于这层考虑,直销中的两会代表选择了沉默。

  三是没有足够的内在动力驱使。企业中的两会代表一般代表着所处企业或行业。一些大的直销企业,一开始就只是将直销作为拓展市场业绩的一个渠道,如果这个渠道作用不大,他们自然而然就不会投入过多精力。以某内资直销企业为例,其2019年总营收将近60亿,而直销业绩则不到5000万,占比还不到百分之一。

  还有一些企业,尝过直销的甜头,但经过近两年业内的惨淡,也逐渐对直销心灰意冷,从而加速转型,转换赛道。所以,没有足够的内在动力驱使这些两会代表为行业发声。

  四是行业生态没有给到安全感。这其中主要还是因为《禁止传销条例》没有与时俱进地修改。就目前来说,直销行业所处的外部监管环境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直销与传销的界定问题,法学界与商业界仍存在不同的认识,特别是经营模式或者商业模式创新没有很好地厘清。这就很难避免一些地方部门将“传销”变成他们实施趋利执法的“工具”,一知半解便全盘否定

  这也是为什么权健事件发生后,直销市场一度处于“不敢动”的状态,枪打出头鸟,企业生怕被媒体及有关部门盯上。行业生态没有给到他们足够的安全感,人人自危。

  《条例》不改,两亿人饭碗不保!

  2005年颁布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主要以入门费、拉人头、多层计酬这三个特征来界定传销。自此,相关部门一直将其作为执法依据。这或许在十多年前是适用的,但在互联网经济兴起、社交电商等新业态蓬勃发展的今天,条例中的一些条款已经在市场实践中不适用。

  就拿多层计酬这个问题来说,事实上,从直销合法经营,微商和社交电商诞生开始,由于或多或少应用到了多层计酬,关于他们涉传的质疑声就一直没有断过,不少平台也多次被市场监管部门“开出罚单”。不过,这被罚的依据大多仅限于“涉嫌传销”,暂未出现直接将其定义为传销的。既然没有一棍子打死,那证明这些与真正的传销还是有界定的余地的,而不是泾渭分明。

  如果《禁止传销条例》不结合当下实际修改,对传销进行重新界定的话,受影响的将不再仅仅是直销行业,一些新生行业都会活在“传销”的阴影之下,甚至两亿人口的饭碗将不保!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李克强总理在出席记者会时提到,现在中国的灵活就业正在兴起,已经涉及到两亿多人,要广开灵活就业的渠道。直销、微商、社交电商等作为个人灵活就业的方式,在解决社会就业压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是承载富余劳动力的“蓄水池”。

  但是,《禁止传销条例》不修改,无法给这些能容纳巨大劳动人口的业态一个有活力的规范的行业生态环境,它们就仍将继续游走于法律边缘。只堵不疏,总有一天会决堤。届时,这两亿多的灵活就业人口又将流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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